(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德育工作,激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我院学生培养成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协作精神的高素质人才,逐步使综合考评科学化、客观化、定量化,把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和科学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本着“奖惩结合、激励为主、导向为先、塑德塑行”的精神,经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根据《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制度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综合考评成绩是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评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专升本及推荐就业等的依据。综合考评表要装入学生档案。
考评对象为我院在籍全日制普通高职、五年一贯制高职、中专学生。
二、综合考评组织机构及要求
学院成立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各年级或班级成立学生考评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组成。考评小组由班、团干部及3名学生代表组成,考评小组须在辅导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综合考评每学期进行一次,由辅导员组织实施,以班级为单位于每学期期末集中进行。
综合考评是一项十分严肃与细致的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考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客观公正;要以事实为依据,力争做到动态考核与静态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并可根据层次性原则,确定不同年级的考核重点。在考核过程中还要贯穿教育,注重实效。
三、综合考评内容和计分标准
综合考评成绩由德育考评、课业学习和加分三部分组成。
1、德育考评满分30分,根据《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办法》有关精神,其中学生考评小组10分,辅导员10分,同学互评10分。计算方式为:
德育测评总分=测评小组测评分+辅导员评分+同学互评分;
其中,同学互评分=(∑同学互评分数-10%个最高分-10%个最低分)÷(参加互评的同学总数的80%)。
德育测评结果:25分~30分为优秀;20分~24分为良;15分~19分为中;10分~14分为及格;10分以下为差。
2、课业学习满分70分,包括专业课、公共课两部分(不包括任选课和二专业课程)。其中,专业课成绩占60%,公共课占40%。计算方式为:
课业学习分=(专业课平均成绩×60%+公共课平均成绩×40%)×70%。
如果是五级分,则折合成百分计算:
优=95;良=85;中=75;及格=65;不及格40。考试作弊按0分计,补考及格按50分计,百分制不及格按实得分计。
3、加分不超过20分。
(一)德育考评(30分)
Ⅰ、德育考评的内容及比例
1、政治态度(17%)
①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②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
③ 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
④ 维护社会稳定。
2、思想品德(17%)
① 顾全大局,关心集体,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的关系;
② 人生态度积极,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勤奋,奋发向上;
③ 注意提高个人品德修养,明礼诚信,勤俭自强;
④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友爱。
3、文明行为 (32%)
① 行为得体,举止文明,谈吐文雅;
② 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自学维护环境卫生,保持学习、生活环境干净整洁;
③ 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爱护花草树木,珍惜教学科研设备,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4、法纪观念(17%)
① 自觉学法守法,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
② 维护公共秩序,遵守校规校纪,维护课堂秩序,保证较高的出操、出勤率;
③ 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归宿就寝,维护正常的作息时间秩序。
5、心理素质(17%)
① 具有良好的责任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
② 具有良好的心理调适和承受挫折的能力;
③ 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
Ⅱ 、德育考评的扣分
1、对有违纪行为或者不文明行为的学生给予扣分,对于一学期内违纪多次者,惩处扣分累加记入。总扣分不超过30分。
类别
|
不文明行为
|
学院通报批评
|
学校通报批评
|
警告
|
严重警告
|
记过
|
留校查看
|
分值
|
-1/次
|
-1/次
|
-2/次
|
-4/次
|
-5/次
|
-7/次
|
-10/次
|
注:(1)各级通报、处分的年限以相应各级组织处理决定发文之日为准。
(2)不文明行为主要有:随地吐痰、随手乱抛乱丢杂物、公共场所抽烟、公共场所内高声喧哗、说脏话、打麻将、打牌、酗酒、彻夜上网、乱写乱贴乱画、男女交往不得体等等行为。
2、集体受通报批评处理,所在集体的班、院、校学生干部区分责任按任职加分值相对应给予扣分,其它学生减半扣分。
3、在学校或者学院组织的卫生检查中,寝室卫生较差,寝室成员每人扣1分/次;违章使用电器、酒精炉或在蚊帐内点蜡烛及其它违纪情况一次扣1分(寝室无人承认,扣每个室员1分,如是党员、学生干部者,扣2分)。
4、学生有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或者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行为者,扣1分/次。
5、旷课一节(上课迟到、早退两次计旷课一节),扣1分/节;
6、晚归一次扣1分,夜不归宿者,每次扣2分。
(二)课业学习(70分)
课业学习包括专业课、公共课两部分(不包括任选课和二专业课程)。
(三)加分项目(不超过20分)
1、先进班集体(模范团支部)
院级 班长、团支部书记0.5分 成员0.25分
校级 班长、团支部书记1分 成员0.5分
省级 班长、团支部书记2分 成员1分
国家级 班长、团支部书记3分 成员2分
2、文明寝室
院级 室长0.5分 成员0.25分
校级 室长1分 成员0.5分
省级 室长2分 成员1分
国家级 室长3分 成员2分
3、公益性工作
①校团委学生副书记、校学生会正副主席:0~3分;
②院团委学生副书记、院学生会正(副)主席、校团委和学生会正(副)部长(主任)、学生党支部副书记、校勤工助学中心学生正(副)主任;校生活园区自律委员会正(副)主任;校通讯社正(副)社长等:0~2分;
③院团委正(副)部长、院学生会正(副)部长(主任)、学生党支部委员、年级长、主席助理、秘书长、社团正副会长、团支部书记、班长;辅导员助理等:0~1.5分;
④校、院学生会委员、寝室长;班、团支部委员、社团各部正(副)部长等:0~0.5分。
(注:同一学期任多职,限加最高分一次)
4、竞赛活动
①文艺竞赛
在国家级文化、艺术的演出、展览、竞赛中获奖加3~5分;在省市级演出、展览、竞赛中获奖加1~3分;在校级演出、展览、竞赛中获奖加0.5~1分。
以上各项多次得分者,同一文化、艺术的演出、展览、竞赛取最高分,非同一文化、艺术的演出、展览、竞赛可累加,但累计加分不能超过5分。
②体育竞赛
在国家级体育竞赛中获奖加3~5分;在省市级体育竞赛中获奖加1~3分;在校级体育竞赛中获奖加0.5~1分。
以上各项多次得分者,同一体育竞赛项目取最高分,非同一体育竞赛项目可累加,但累计加分不能超过5分。
5、技能大赛
在国家级技能大赛中获奖加5~8分;在省市级技能大赛中获奖加3~5分;在校级技能大赛中获奖加1~3分。
6、学术科技
①参加大学生“挑战杯”、数学建模等学术科技大赛,获奖加2~7分;
②科研成果、创新发明、创作等经省市及以上专业机构鉴定通过者加2~7分;
③学生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加2~7分。
其中:a、两人合作的成果,第一作者按总分的60%计分,第二作者按总分的40%计分,两人以上的第一作者按50%计分,第二作者按总分的30%计分,第三作者按总分的20%计分,四人及以上合作完成者仅前三名计分。
b、以上各项多次得分者,同一成果取最高分,非同一成果可累加,但累计加分不能超过7分。
c、其他类型的学术科技成果由学院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作品价值制定加分标准,并报学工办备案。
7、职业资格证书
①获本专业对应的高级工证书加3分;获本专业对应的中级工证书加2分;获其他专业的高级工证书加2分;获其他专业的中级工证书加1分;获得其他认证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加1分。
②获得英语6级分数425分以上者加3分;获得英语4级分数425分以上者加2分。
③获得英语A级证书(6级分数400分以上者)加1.5分;获得英语B级证书(4级分数400分以上者)加1分。
④获得计算机3级证书加3分;获得计算机2级证书加2分;获得计算机1级证书加1分。
⑤获得普通话证书加1分。
(注:以上各项多次得分者,同一成果取最高分,非同一成果可累加,但累计加分不能超过10分。)
8、其他类
①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如各类文体活动、学生大会、学术报告会、无偿献血、志愿者活动等等并表现良好的加0.5分/次;所在班级获奖的加1分/次。
②在集体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获奖的,加0.5~1分。
③课堂学习全勤者(因公请假经组织批准者除外)加3分。
本实施细则归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自2012年3月16日起实行。
机电工程学院
二○一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