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

教学科研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 > 正文

2013年关于选拔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5    作者:     来源:     点击: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选拔2013年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2013]1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我院有关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我院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录取的2013届在校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勤奋学习,身体健康,综合测评成绩优良以上,经本人自愿申报并由所在二级学院推荐,具备选拔资格且未受过纪律处分者。
二、推荐比例
各二级学院推荐比例均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20%,计算结果有小数点者均取整数(如33人×20%=6.6人,推荐人数为6人)。五年制和三年制相同的专业可按学生总数计算推荐人数。
三、时间安排
1、3月14日-17日,各二级学院选拔推荐。
2、18日上午9点之前将名单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电子稿用WORD格式,纸质稿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报教务处。
3、3月18日-20日,学院汇总、公示。20日下午5点之前,教务处下发报名序号。
4、3月21日,各二级学院输机、汇总,考生核对报考信息,无误者,签字确认。
5、3月22日上午10:00前将数据和《推荐表》(一式两份,按报名序号排序)报教务处。
6、3月23日-24日,学院汇总、准备审核材料。
7、3月25日,学院到省教育厅上报推荐信息、审核学生报考材料。
四、要求
1、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二级学院安排专升本负责人(将联系人,联系电话于本周五上午9点前报教务处)按照教务处时间安排完成专升本的报名推荐工作,报名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
2、各二级学院要严把学生资格关,凡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一律不予推荐。
3、公示结束后,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升本报名序号”,各院系方可输机,请提醒考生,务必要记清自己的报名序号(报考时将会用到该序号),各院系专升本负责人也要将各考生的报名序号备案备用。
4、输机前,请各二级学院务必结合学生处录取时的信息对考生信息进行认真核对,保证报考时考生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专业等信息与本人的身份证、高招录取信息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者,请到学生处核对信息。
5、被推荐的考生按照《2013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选择报考专业,专科专业对应二个以上本科专业的,只能选择一个本科专业报考,否则视同放弃报考,取消推荐资格。
6、录入数据时,选报的专业在《信息采集系统》根据考生所在专业自动生成的允许报考专业中进行选择。
7、各二级学院打印《推荐表》(一式两份),并按报名序号由小到大排序。
8、输机要求将随输机系统随后下发,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关注邮箱和教务处网站通知。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有二代身份证方可报考,否则,市招办不予采集图像信息。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上一条:2013年关于选拔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3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