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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2013-04-26 00:00  

关于举办第二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
培训班的通知

各总支:
    经研究,定于3月下旬到4月下旬举办第2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各总支要严格标准和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控制总体数量,严把质量关,真正把那些思想上、行动上积极要求进步、综合素质优秀的青年学生和教职工吸纳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请于2012年3月22日前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报学院党委组织部备案(电子稿发送至hbzyzzb@126.com),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由学院组织部安排组织培训。
    二、培训方式、时间和地点
    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授课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中培训时间:分校区集中培训,时间为3月下旬到4月下旬。
    培训地点:按照学生上课地点,分新校区、老校区两个校区进行培训。
    三、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的对象是此次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
    四、培训管理
    1. 实行班主任制。班主任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班级管理,组织做好考勤工作;组织检查各小组的分组学习;组织检查和批改平时作业和学习总结;跟班听课,了解学员学习情况,收集学员意见,及时反馈到党校办公室。
    2. 实行班小组制。每班分成若干学习小组,由班主任确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同学任组长。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班主任做好本小组考勤和评教工作,维持好学习秩序;负责组织本小组学员的分组讨论;协助班主任检查、批改学员的平时作业和学习总结;认真学习,在培训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考勤。参加党校培训的学员,要自觉遵守党校有关规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提前以书面形式申请,经培训班班主任审批,报党校办公室备案。对于迟到、早退等违反课堂纪律的,视情况给予扣除平时成绩或取消培训资格处理;凡旷课一次或请假达两次及以上的,取消其参训资格;凡有冒名顶替上课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直接取消其在校期间组织发展资格。
    4.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集中统一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查完成作业、学习总结等情况),集中统一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总成绩合格者颁发党校结业证书。集中考试过程中,凡有抄袭、换卷、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成绩按零分计,给予通报批评,在校期间不再考虑其组织发展问题。
    五、有关要求
    1. 各党总支要严格把关,坚持学员推荐条件和标准,对于党性观念不强、入党积极性不高或不能坚持参加正常培训学习的同志,坚决不予推荐。
    2. 各党总支要指定专人负责培训工作,做好参训学员的基本信息审查,及时报送培训名单。同时,要指定班主任,划分班小组,并指定班小组组长,采取全过程监督、经常性抽查等多种方式,协助党校做好学员管理,坚决杜绝替课、缺课、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确保培训秩序。
                      
    附:第2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编班及学员名额分配一览表

   中共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3年3月12日    

附件
                                                  第2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编班及学生学员名额分配一览表

班次

包含院系

学员名额

上课地点

1班

(共260人)

护理学院

260

老校区

2班

(共145人)

医学院

75

老校区

人文教育学院

70

3班

(共205人)

机电工程学院

64

新校区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51

建筑设计与工程学院

28

化工与材料工程学院

9

食品工程学院

11

经济管理学院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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