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机电工程学院辅导员工作,充分发挥辅导员在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按照学校辅导员工作管理相关规定,现制定辅导员量化考核标准如下:
一、辅导员津贴核算标准
遵照学生处有关规定,专职辅导员大专生以300名学生(中专生200名)为一个岗位,兼职辅导员大专生以200名学生(中专生100名)为一个岗位,每个岗位200元为基本津贴,150元为量化绩效津贴考核。实习班级辅导员津贴按日常辅导员工作量的1/3核算。
二、在校班级辅导员量化考核细则
1.辅导员定时完成日常工作,可以发放基本津贴
(1)定时参加辅导员例会,做到有事请假;请假扣除3元/次,旷会扣除10元/次;以学工办签到和辅导员工作日志记录为准;
(2)每周定时召开一次班会,每月一次主题班会;未按要求召开班会的扣除3元/次,未按要求召开主题班会的扣除5元/次;以班会记录表(含主题班会)和辅导员工作日志记录为准;
(3)辅导员每周查寝、查早操次数不少于2次;未按要求检查一次扣除2元,二次扣除5元;以学生会记录、学工办抽查和公寓记录本为准;
(4)及时完成交办的各种临时性任务;未完成者视情况酌情处理;
(5)所扣除的津贴将用于年终优秀辅导员奖励。
2.辅导员班级量化考核细则
(1)班级量化考核排名在前20%内(小数点不计)每班奖励90元;
(2)班级量化考核排名在前21%—40%(小数点不计)每班奖励60元。
3.班级参加院级和系级的各种活动,并将获得奖项者纳入班级考核积分
(1)校级一等奖加5分,系级加3分;
(2)校级二等奖加3分,系级加2分;
(3)校级三等奖加2分,系级加1分。
三、实习班级辅导员量化考核细则
1.实习班级辅导员津贴每月根据量化考核细则发放;
2.实习班级的量化考核细则
(1)每月定时检查一次实习生情况,并写出检查结果和整改意见;
(2)准时完成实习生本专业职业资格考试、专升本考试的报考任务;
(3)准时准确的完成实习生档案的整理及上交工作;
(4)及时准确的通知学生返校参加补考、办理离校手续等工作;
(5)通知并组织学生返校参加学校毕业典礼;
(6)准确无误的发放毕业证。
注:未尽事宜由机电工程学院解释。
学生管理办公室
2012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