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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实验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2013-02-18 00:00  
1、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规章制度,协助做好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安全和卫生工作及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2、负责向学生讲授学生实验规程。教育学生爱护实验室的仪器和物品,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
3、严格执行实验教学计划,严禁私自串课、停课,保持实验教学秩序稳定。
4、认真研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掌握和了解所任实验课在国内外的发展状况,及时补充和更新实验内容,将科学技术发展的新成果及时应用到实验教学之中。
5、根据实验教学计划,积极参与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用书的编写。
6、 每学期初将所开实验需要的仪器、材料等交给实验管理人员准备。
7、熟悉仪器设备的使用、注意事项、基本维护和所涉及的相关知识、技术,写出实验教学教案,并于实验课前进行必要的预备实验,提出具体要求,并检查准备情况。
8、积极指导和协助实验室管理人员做好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
9、在实验教学过程中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严肃实验课教学纪律,不迟到、不中途退场,并检查、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
(2)通过提问、讨论等方式,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和报告;
(3)讲解实验原理、操作步骤和重点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4)随时检查学生的实验进程,及时矫正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步骤和操作方法等,对涉及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的事项应做出示范并检查巡视;
(5)审查实验记录并签字,实事求是地填好实验室工作日志;
(6)实验结束后负责督促学生归还仪器设备、玻璃仪器、材料和试剂等实验用品,并与实验室管理人员交接,同时作好交接记录;
(7)安排学生清扫实验室环境,督促值日生检查水、电、气等是否关闭,并要求值日生做好值日工作;
10、及时认真批改实验报告,汇总并上报学生的实验课成绩。
 
附:以下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应予以赔偿。
1、不听从指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2、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或拆卸仪器设备至损。
3、工作失职,指导错误,纠正不及时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坏。
4、未经批准,擅自将仪器设备携带出校外造成损坏或丢失。
5、与生活密切相关,属个人保管、使用的便携仪器造成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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