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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工作职责
2013-04-26 00:00  

   一、根据学工部(处)要求和院系工作实际,制定各学期学生工作计划、学习计划。
   二、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遵法守纪,开展道德修养、行为规范和良好习惯的养成教育。
   四、采取措施,努力提高学生的出勤率、出操率、归寝率。
   五、严格学生的德育量化考核和日常管理的考核。
   六、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
   七、加强与学生、任课教师、家长的联系,有针对性的做学生的学习、生活、工作和思想工作。
   八、深入教室、宿舍、餐厅等学生学习生活第一线,了解、调研学生的动态、积极反映学生在教学、生活上的意见和要求。
   九、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学生中的突发事件。
   十、积极指导并参加班、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十一、协助党支部培养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努力培养高素质的学生干部。
   十二、做好学生入学、军训、安全、学习、毕业等管理工作,做好多项评优评先工作,做好特殊学生的各项教育工作。
 
   十三、向院系、学生处提供学生工作第一手资料。
   十四、完成院系、学生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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